一、联席会议制度
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根据小组会议决议,拟定社区矫正重大问题解决方案,指导、检查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请示报告制度
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遇有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报告。
三、教育培训制度
社区矫正工作机构要定期分层次组织对社区矫正专兼职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工作技能和水平。社区矫正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社区志愿者培训每年不少于30学时。
四、责任追究制度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恪尽职守。矫正对象出现擅自离开所在地域、重新犯罪等情况,属工作人员失职导致的,实行责任追查,追究其行政乃至法律责任。
五、统计报表制度
正确、及时、完整上报社区矫正工作各类报表。